查看原文
其他

法官助理可以干一辈子,而合同制书记员吃的可是青春饭啊!

The following article is from 刘哲说法 Author 刘哲

来源:刘哲说法;作者:刘哲

编者按:有编就一定厉害么?


其实不一定,但它确实是长期而稳定的工作岗位。


前几天在讨论员额与助理职责的时候,还是有一些助理在坚持给一份钱干一份活的理论。


这个时候有些合同制书记员坐不住了,他们说他们不仅干了书记员和员额的活,而且工资要远比员额和助理低得多,而且工作还不稳定,缺少延续性。


所谓的延续性就是你工作几年就会有一些积累,比如级别提升,职务晋升等等,也就是此阶段的努力是下一阶段的阶梯。


但是合同制书记员很难,他们工作这几年,很难成为下一个工作岗位的累积,也几乎没有什么级别提升和职务晋升,因为他们在一个单位待不了几年,就要走了。


如果幸运的可以再换一个单位继续当合同制书记员,对于很多人都要自谋出路,这也是许多合同制书记员在工作后期就只是全身心的准备考试,争取把自己考走。


现在的合同制其实与助理在学历上有时候都没有什么差别,有些就是本科的,甚至研究生的,有的也已经通过了司法考试,论学历和学校名气甚至都不输于助理。


但是在身份保障上却要比助理低很大一个层次。


最简单的就是,人家助理是可以干一辈子的工作,而合同制书记员只是吃青春饭。


人家可以持续的累积和提升,而你这几年只是原地踏步。


有些法院还可以为合同制书记员提供了事业编的转化通道,以及无固定期限合同的机会,但是其实在相当多的司法机关这种机会都是非常渺茫,甚至根本没有。


确实有个别的合同制书记员考上了公务员,但那毕竟是凤毛麟角,而且还需要你有本地户口。


否则大学生失去应届身份,又没有本地户口,考公务员也很难。


这种身份上差异性,某种意义上就构成司法职业的鄙视链。


助理之于合同制书记员是有很强的优越感的。


现在有些司法机关又尝试招聘合同制助理,这就又给这个身份阶梯增加了一个层级。


而其实你即使不给合同制书记员不叫这个身份,但其实他也是该干什么干什么?


比如有些助理不愿意打报告,那有时候就是让书记员来打,而书记员要打报告肯定是要认真阅卷的,否则你都不知道打什么。


这个打报告其实并不是机械的进行文字的录入,你一定是对案件信息有所取舍,比如哪些内容要录入,哪些不要录入。


录入证据之后,还要写这个证据证明了什么,以及这个证据与其他证据的关联性,这就要涉及到证据的综合分析和判断。


如果要对证据进行综合分析和判断的话,能不知道证据法则么,否则证据怎么取舍啊。


证据取舍完毕之后,还通过证据的分析结论进行归纳提炼,最终成为案件事实。


而要想写清楚事实,就要对犯罪行为的性质进行判断,这就涉及到有罪无罪,此罪彼罪的区别,这又需要对刑法理论的深入理解。


对犯罪构成要件理论要足够清晰,才能有效判别案件的性质。


我说这些还不涉及到诉讼监督、综合治理等相关内容,就涉及很多的法律知识背景。


如果合同制书记员的这些法律体系框架不够牢固扎实的话,是很难写出一份好的审查报告的。


因此,打报告就是对法律知识体系的一次考验。


而经常打报告肯定是对法律知识体系的不断夯实。


同时夯实的还有证据意识、归纳复杂事实的能力、更加敏锐周全的洞察能力,也就是一系列的司法能力体系。


而这个司法能力是一种实践性非常强的能力,一定是不断磨练形成的。


如果助理怠于履职,不愿意打报告,那自然会给书记员增加压力,不仅要办手续,还要打报告。


但是知道其实打报告是司法的核心业务,也必然有利于锻炼司法核心能力。


虽然书记员承担的任务更多,但是他一定是增加了很多这种司法实践机会,也就是说谁干的多,谁的能力提升就越快。


助理多干助理提升的快,书记员多干书记员提升的快。


从这个意义上也是公平的。


你靠小聪明躲过了很多工作任务,但能力提升自然也就没有你的份了。


一份辛苦,一份收获,这是极公允的。


如果这样时间长了,这个书记员肯定比助理好用。


只是令人遗憾的是,这个书记员肯定干不长了,因为我们就没给他设计可以干长的路径。


因此,每到一些很能干的书记员要离开的时候,都会感到一丝难过。


当然了也许正是因为这种不稳定性才迫使他如此努力啊,一旦他真的有了编制的话,他可能也就没这么拼了吧,虽然这么说不绝对。


因为有些人不稳定也不拼,而有些人虽然稳定了还是很拼,这个还真说不好。


这就涉及到决定论与自由意志的关系问题。


那就是你是否相信你的努力可以改变命运,也就是说即使你现在是书记员,只要你努力,你就会学很多真的司法技能,建构坚实的司法知识框架。


而这些一定是对你的未来是有帮助的,无论你是以后干律师还是考司法领域的公务员。


只要你相信他经由努力能够改变发展的轨迹,你就会一直努力下去,这就成为你的一种路径依赖,即使后来你也成为有编的人。


因为努力会降低你的焦虑和不安全感。


但是如果你相信所有都是被安排的话,你不再相信自己的努力可以有真正的改变。


比如你现在是合同制,你就会认为无论怎么能力,都也只是一个合同制,自己是不可能成为有编的人的。


而且那些公务员考试也真难,如果你没有通过司法考试,你还要过这一大关,对于专科生,还要续本。


这些对于你来说,真是一关又一关。


你也不是完全不相信努力会带来收获,但你更多相信的是一些可见的收获,你认为能够改变命运只有过这些关,好像过了这些关就自然而然的好了。


但是你会发现即使过了一些关也不会自然变好,而且你积累都只是应试型的知识,那些实践性的知识你没有时间积累。


因为你不觉得打报告这些司法工作对改变你的处境有任何意义,只有那些过关才会让你心安。


才会让你感觉似乎离自己的命运改变越来越近。


但是遗憾的是,关太多,也太难,没有几个关可以一次性过,最后把你的精力和热情全部耗尽。


到头来还是感觉一场空。


面对真正需要司法经验的时候,你才发觉其实自己什么也没有积累下来。


当然这种关也不仅仅是合同制要过,事业编也要跟着过,即使是公务员编也有自己的关要过。


这些关只有形式不同,但本质上是一样,让你觉得人生的发展可以像鲤鱼跳龙门一样,有一些清晰的线性路径。


即使跳过了一些龙门,也未必能够得到你想要的东西。


因为你忘了一个事情,那就是你忽视了你对社会的有用性。


社会不是让你考过一个又一个考试,然后为你喝彩。


社会是需要你的创造为社会真正贡献价值,你对社会到底有什么用,你能给社会带来什么样的帮助。


只要这个帮助足够大,社会就要回馈给你,或迟或早,这是一个最基本的规律。


也就是个人价值是建立社会价值基础之上的。


你要从社会需求的角度设计自身的供给。


而很多人不仅没有设计自身的供给,甚至连供给本身都不愿意做,永远要做一名消耗者。


所以不管有编没编,那些自认为被命运框定住的人,或者自以为有依靠的人,自我感觉良好的人,才是真的被限定住了,无论怎么走都是在走下行路线。


只有那些不以自身的局限为局限,用力拼搏的人,才能冲破自己自身的局限,才是真正厉害的人,也只有如此他的命运才可能被改变。


往期回顾



法律人那些事法律控的自媒体关注 “阅读原文”进入法律人商城

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

文章有问题?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